有人這樣來闡述藝術與設計的關系:“藝術是為我,設計是為他。”這表達了藝術的自我意識、創(chuàng)造意識、個性意識的意義。但是設計的技術性、工藝性、協(xié)作性更體現(xiàn)了為他人設計的意義和產業(yè)制造的意義。濟南設計公司認為不管是為“我”,還是為“他”,藝術與設計,他們都不是獨立的個體,而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。這種關系就像電腦主機和顯示器一樣,共同協(xié)作才能完成操作的使命一樣。
設計是不能只憑感覺來做的,它要考慮各種因素,要尋找最佳的表達方法,要把自己的感覺表達出來,使其成為大眾能夠接受的、有效的視覺語言。其實,設計就是溝通,就是傳達。而純藝術則是表現(xiàn),是創(chuàng)作。所以說,初學設計者一定要懂得一點,設計不是藝術,但又與藝術密切相關。
設計是為人而設計的,設計的最終目的是滿足人們的生活需要。這條規(guī)律使得濟南品牌設計設計師有別于純粹的藝術家和純粹的工程師,命運注定他們就是帶著鐐銬而舞蹈。而產品的藝術性其實又是一種綜合性的概念,它不僅包括產品的造型處理、色彩處理、紋飾處理與視覺效果相關的結構處理、紋理效果處理,還包括人的觸覺、聽覺等綜合感官效果的處理。
“藝術是為我,設計是為他”很好地詮釋了藝術與設計的區(qū)別,當人類的藝術眼光提高時,設計也相應變得更加有品位,同時好的設計也將對人類藝術的發(fā)展起到影響。